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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球

手球中的開球、界外球和任意球

IHF規則10、11、13和15如何在進球、球出界和一般違例後恢復室內手球比賽,包括站位和距離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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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球用於開始半場並在進球後恢復比賽

比賽和下半場以開球開始;進球後由失球一方開球。現行IHF規則允許依場地設定從中線或開球區執行。裁判鳴哨後必須在3秒內完成。

界外球讓球從邊界重新進入比賽

當球完全越過邊線、防守方場上球員最後觸球後球越過本方外球門線,或球碰到天花板或場地上方設施時,判界外球。執行者一隻腳保持在邊線上;對手通常至少保持3公尺距離。

任意球用於許多違例後的恢復

任意球是許多導致控球權改變或比賽中斷的違例後常見的恢復方式。如果未違例一方能繼續比賽,裁判應盡量維持比賽連續。通常不需鳴哨,從違例或中斷地點執行,但不能在本方球門區內或對方任意球線以內執行。

共同執行規則確保恢復公平

執行前,球員必須持球站在規定位置。除守門員球和從開球區執行開球等特殊例外外,同一隻腳的一部分應保持接觸地面直到球離手。鳴哨後必須在3秒內執行;在球碰到其他球員或球門前,執行者不能再次觸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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